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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5
【摘要】第一节综述 一、劳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在进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等规定执行。 ……

4.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不准向被访问人作暗示性的发问,更不准对其威胁、引诱、骗取到证言证词。

5.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访问人不得先人为主,访问中,要耐心地听取被访问人的叙述,不要中间故意打断被访问人的叙述。

6.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不要向被访问人表示自己的看法,不得暴露我们已获得的情况,防止泄露。

7.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对记忆差的被访问者,要做到耐心启发,促使其回忆起当时视听到有关情况。对儿童或小学生进行访问时,最好请其家长或教师在场,要善于鼓励其谈话的勇气。

8.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对一些被访问者胆小怕事,怕伤感情,怕被打击报复,怕受到牵连,不愿反映出真实情况的被访问者,要对其说服教育,打消思想上顾虑,动员其讲出现场发生的真实情况。

9.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有的被访问者本身就是有失职行为,或严重渎职的,应宣传党的政策,讲明利害关系,必要时请其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或行政负责人配合我们一起动员,促其讲出事故发生的真实经过。

10.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掌握被访问人的思想动态。被访问人和伤亡者是什么关系,有无利害冲突,与事故有无牵连等,访问中要注意讲究策略,因人因事而异,要根据不同的访问对象,使用不同的访问方法进行访问。

11.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了解被访问人所谈的情况中前后有无矛盾,要防止个别被访问人故意编造假情况,妄图蒙混过关。为了甄别被访问人的谈话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应结合现场勘查结果和其它调查访问的材料。

12.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访问调查事故所发生的详细经过,特别是爆炸、倒塌,着火等的事故,要注意了解伤亡者的伤势,受伤的部位,原始现场的状况以及事故发生现场的变动情况,或者因抢救伤亡者所造成现场改变的情况。

13.在现场访问时,要注意了解在场人数,具体岗位,工种,是否有在事故发生前后进入或离开事故现场的人,也就是说,要了解所有与现场有关的可疑人或可疑事。

14.在现场访问时,要注意向被访问人讲清,凡是知道事故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反映情况或作证,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反映的事实有出入,也是可以原谅的。

15.在现场访问时。要注意对一些被访问人不愿意公开自己姓名的,应该为他们保密。对被访问者是聋哑人时,应当邀请懂得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访问。不论找哪种人进行访问,都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

16.在现场访问时,要注意将调查访问工作贯穿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去。现场访问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切实掌握事故发生前、发生过程中与发生后的全部情况。要注意将访问的情况与现场勘查的情况结合起来,做到互相补充,互相验证,最终达到综合分析认定的结论更加客观可靠。

17.在现场访问时,要注意制作规范化访问笔录,访问笔录的主要内容为:被访问的时间、地点、访问人姓名、被访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家庭住址、家庭大概情况。所反映的详细情况来源、时间、地点、当时的客观条件,另外还有谁知道上述情况,有无旁证,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访问内容记录、支付工资的形式。访问结束后可交其;阅后由他本人签名、捺手印。如果无阅读能力,可由访问人代读后被访问人听后认为无误情况下,再签名、捺手印。如果有录音机,在调查访问中可使用。重要的调查访问录音,也是证据的一部分。

(三)现场组织指挥的注意事项:

1.由于劳动伤亡事故现场勘查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因此它政策性和法律性都要求很强。特别是遇到特大劳动伤亡事故现场勘查,工作量较大,参加勘查的人员较多,勘查的时间较长,勘查过程中经常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需要及时决策处理。

2.要搞好勘查工作,就必须实行统一的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行动、要有组织、有秩序、有步骤进行。最好勘查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指挥部的组成应由当地党政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察以及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参加,领导直接指挥,亲自上现场是保证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

3.在勘查某些重、特大伤亡事故现场中,常常会遇到抢救伤员、扑灭火险、排除隐患工作,指挥员要冷静、沉着、要立即作出决定,进行妥善处置。在抢救伤亡人员过程中,要注意尽可能地减少破坏原始现场的程度,同时要对一些神志尚清楚的伤员抓紧时间调查访问,访问中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

4.在勘查易爆现场的指挥中,首先要指挥有专业技术人员先排除易燃易爆隐患后,再行组织勘查。排除隐患注意要彻底,不要留尾巴,更不能草草了事,走过场。指挥员要在现场指挥。

5.现场勘查的指挥员要及时掌握勘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现场勘查,调查访问中发现的重要情况,现场指挥员要亲自听取汇报,具体指导,要甄别真伪,要认真审查勘查中的各项记录是否符合标准,在法律上是否符合要求。

6.对重特大劳动伤亡事故的现场组织勘查,勘查的内容繁多,集中的勘查力量也相对较多,面对这种现场勘查,指挥员要合理的安排使用勘查技术力量,即要保证勘查的重点工作,又要照顾到一般地勘查工作,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机动勘查力量。勘查工作安排时,要注意新老勘查技术人员相结合、上下级勘查技术人员相结合的原则,以利于互相配合,熟悉情况,共同更好地完成勘查任务。

7.现场勘查指挥员要善于听取和集中有关人员的正确意见,充分调动每一位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现场勘查工作必须有高度的集中和统一,勘查技术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不得各行其事,为一些小事争论不止。否则,勘查工作就会出现混乱。

8.现场勘查指挥员既是现场勘查的指挥员,又是现场勘查工作的组织者;所以要求指挥员临场指挥时要稳定精神状态。另外,指挥员的情绪和意志及一言一行都直接对勘查人员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在现场上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紧急情况,指挥员都要冷静、沉着,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判断和正确决策,以确保现场勘查工作顺利完成。

9.现场勘查的指挥员还要调查分析研究勘查后的现场保留处理问题。当勘查结束后,现场勘查的指挥员应根据自己掌握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继续保留现场,如确定没有必要,应当通知发生事故的单位;如有一些重特大复杂疑难的现场,尚需继续研

究和勘查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分部分保护或全部封闭保护起来。对于经初步勘验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先保存起来,然后再行详细剖验,待彻底查明死因后再酌情处理。对于现场中需提取的痕迹物证,按照有关规定要妥善进行处理保管,待技术处理完毕,要如数发还事故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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