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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5
【摘要】第一节综述 一、劳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在进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等规定执行。 ……

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其它意外伤亡事故(如某些刑事案、道路交通和非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根据管理的职责范围,分别由公安、交警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二)保护好现场。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好现场。尤其是参加现场勘查的人员更有义务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一是必须严格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按照分工的职责进行勘查;二是对现场上发现的各种痕迹物证,都要注意保护,不得随意移动或破坏;三是对现场上的公私财物,要注意保护,不得私自拿走。

(三)详细了解工伤事故发生经过。在进行实施现场勘查前。调查人员应先了解伤亡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了解现场有无变动,有无危及调查人员的隐患,再进行勘查工作。

(四)实施现场勘查。勘查现场的原则是,先静止勘查(又称初步勘查),后动态勘查(又称细致勘查)。前者就是只用人的五官进行勘查,即眼观、耳听、鼻嗅、口问,对发现的所有痕迹物证,都应详细记录,同时先录相,再照相固定。后者是通过静止勘查后,现场的一切物体均可变动处理,对可疑痕迹物证可以使用各种技术检验手段进行检验,如确需损坏影响检验或提取痕迹物证的障碍物时,应先请示现场指挥的领导同意后,然后进行录相、照相,并记录被损物体的原始状况,再进行破坏性检验提取工作。现场勘查人员还应注意做到:一是勘查时要尊重当地乡俗民情习惯,尊重当事人的格,注意工作方法;二是对于现场上所勘查获取的材料,以及研究案件中的有关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对外谈论和泄露,一切情况要严格保密;三是参加勘查技术人员在勘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必要时要采取适当地保护安全措施,特别在勘查矿井伤亡现场、崩塌现场、瓦斯尘煤爆炸、轰山爆炸等伤亡现场时都要注意安全第一,绝对禁止蛮干,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新事故的发生。对一部分未排除隐患的劳动伤亡事故现场,要先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待彻底排除隐患后,再开始勘查现场。

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就是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的八字方针。这八字勘查方针是我国现场勘查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的总结。

所谓及时,就是一旦接到报案后,勘查技术人员要迅速及时地赶到现场进行勘查,以防因自然环境或人为的原因,原始现场遭到不应该有的破坏。

所谓全面,就是参加勘查技术人员对发生所有现场痕迹物证都要全面进行勘查,以防发生遗漏。

所谓细致,就是对现场上各种物体发生的变化及微小的变化。都要始终抱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认真仔细地勘查,反复的研究,彻底弄清现场变动发生的原因。

所谓客观,就是要求所有参加现场勘查的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详细地记录现场勘查每一细节情况,切忌主观臆想。

(五)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其基本要求是:

1.现场勘查中的记录要详细、具体和全面,能够清楚地反映出事故现场的整体与某一局部重点情况。

2.现场勘查中的记录要真实可靠,同时要求用词准确,记录中不准使用推测、可能、大概等词语。

3.现场勘查笔录结构为:前言、事实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4.现场制绘图的要求为:现场勘查后必须制作现场方位图和现场局部图,而后者又分为现场局部平面图和现场局部展开图,以及现场局部立体图和现场局部透视图。另外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分别绘制比例图和示意图,同时也可绘制出示意比例结合图。

(六)做好现场勘查资料归类分析,报告处理。现场勘查的目的是分析事故的原因,分清事故的责任,确认事故的性质,决定伤者的待遇。因此,发生劳动事故的单位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规定,及时对伤亡事故进行登记、统计,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察和劳动保障部门,以便及时、妥善地处理劳动事故,给工伤者和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劳动伤亡事故勘查的步骤与注意事项

劳动伤亡事故勘查是工伤事故调查的重要内容,务必做细、做全、做好。

(一)勘查的准备与步骤:

1.在实施劳动伤亡事故现场勘查前,先应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抓紧时间查明现场情况,拟定勘查方案,准备必需的勘查器材,并邀请两名以上(含两名)与伤亡事故无关,为人公正的见证人到现场开展见证工作。

2.现场指挥人员与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在了解事故发生经过的基础上,及时地实地勘查一下现场外貌和内部大概情况,从而确定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中心现场的特点是,现场破坏严重,物证变动较多而大,基本上能反映出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程度。外围现场的特征为与中心现场相连接,也可能在外围现场出现与中心现场相同的某些物证。一般情况下,先确定中心现场,待中心现场一经确定,外围现场也就比较清楚了。

3.劳动伤亡事故现场勘查的一般步骤为:对于中心现场不明确的,应先勘查外围,逐渐向中心现场勘查。对于中心现场比较明确的应先中心后外围的原则。对于受到天气等其它自然条件的影响情况下易受到破坏的现场时,应先勘查这些容易破坏的现场。另外,如果是两个以上的现场时,一般都先发现的先勘查。所以说现场勘查步骤没有一个相对固定不变的程序,在结合每一起伤亡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千万不能生搬硬套。

4.劳动伤亡事故现场勘查的方法一般分为:初步勘查、详细勘查与复原勘查三种。初步勘查为清理勘查路线。客观地使用照、录相固定现场原始状况,确定勘查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发现重要的物证。详细勘查为在初步勘查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现初检并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力争弄清劳动伤亡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复原勘查就是在以上勘查基础上,仍然无法解释清楚事故发生的重要关键性过程的情况下,可采取复原勘查的技术手段,达到再塑现场的目的,最终达到彻底搞清劳动伤亡事故现场中的一切情况,为下一步处理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二)现场调查访问记录的注意事项:

1.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注意避免采取开座谈会形式收集、核对情况。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现场访问应坚持个别、如实、充分地陈述和依法、因人、因事提问的原则。

2.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告知被访问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如实地反映情况,做到不隐瞒事实真象,不扩大事实真象,更不能缩小事实真象。

3.在进行现场访问时,要符合法律手续,被访问人的陈述将作为证人证言。要充分给被访问人陈述的条件,在其陈述过程中,不要打断被访问人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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