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违章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港航监督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 【章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意为: (一)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 (二)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 (三)平均生活费:是指本省统计部门公布的,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 (四)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指省民政部门规定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五)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县(市); (六)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 (七)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强制措施:是指扣留证书、卸载、冲滩、破坏性打捞、拖出特 第五十四条 事故处理费的收费办法由省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管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处罚,其批准权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不包含本数,以下包含本数。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名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题注】 (1997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 【章名】 全文 一、删除第五十二条。 二、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当事人对港航监督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 对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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