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得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十)交通费:按照实际必需的费用,凭据计算; (十一)住宿费:凭据计算,但不得超过本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十二)船舶、排筏直接损失:船舶全损或推定全损,按照船舶、排 (十三)运费损失:按本航次实际可以收到但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航 (十四)货物损失:按照货物托运时托运地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如 (十五)设施直接损失、其他直接财产损失: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恢复 (十六)施救费:按照施救方在救助作业中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 (十七)打捞费:按照打捞方在打捞作业中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 施救费、打捞费的具体标准由省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死亡、伤残者亲属所需交通费、 第四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 超过本办法规定期限保存尸体的,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第四十七条 非法扣留或滞留交通事故船舶、排筏、设施或者货物、 【章名】 第八章 罚 则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四十九条 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港航监督机关对违章人员按以 (一)造成重大事故的,对负有同等及其以上责任者,处以100至 (二)造成大事故的,对负有同等及其以上责任者,处以50至20 (三)造成一般事故的,对负有同等及其以上责任者,处以20至1 对负有次要责任者处以20至100元罚款。 第五十条 托运人故意向无证无照船舶托运,船舶又在该航次中发生 港口配载部门、装卸部门在给船舶配载、装载过程中,故意或和船舶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