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书。调解书的内容包括: (一)各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交通事故的概况及损失; (三)各方当事人达成的经济赔偿协议; (四)协议履行的期限。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当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或盖章、主持调解的港航 调解书各方当事人各执1份,港航监督机关留存1份。 第三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达成协议 第四十条 港航监督机关在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使各方当 港航监督机关根据前款规定终止调解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调解 第四十一条 不申请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按规定向人民 第四十二条 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的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 前款规定的各项费用应当按照本章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并一次性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创伤的诊断证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经医院批准从事专门护理的人员,其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本省平均生活费标准补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 (七)丧葬费:含停尸费。按照本省民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本省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残者致残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