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条汇总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支付工资代替通知期的工资支付标准,按通知发出的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工资总额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一般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以及按照《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本条实际上修改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只有在实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才终止,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而根据本条的规定,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和劳动者时候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没有关系。】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没有要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立法的目的在于鼓励这种用工形式。但本条则作出了相反的规定,根据本条,即使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终止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在采用这种用工形式的时候必须考虑由此增加的用工成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员工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应享受的待遇不应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影响,并且公司在解雇工伤员工时必须一次性将所有赔偿和补偿支付给员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退工证明非常重要,公司必须根据本条要求的内容出具退工证明,并保留员工签署的副本保留存档。否则公司可能因不能证明已经出具书面证明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有因向员工支付的金额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注意不是三倍。支付了二倍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公司违约,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有服务期的约定也可以终止并不视为违约,也可以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