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1999年5月12日起施行)。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2001年4月27日起施行)。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周芳洲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香港地方法院离婚判决效力,我国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1年9月20日) [14]《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2006年4月1日起生效)。 [15]《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06年7月14日签署,未生效) 找法编辑为您推荐更多文章(专题)知识: 人民法院受理那几类涉外离婚案件 更多 导读:本文为你讲解详尽的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的知识内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