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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松绑信贷利率普超四倍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在银行信贷不断收紧的情况下,近日,央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表示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周学东透露……

  房地产民间潜规则借贷泛滥

  一直以来,民间借贷以其快捷、手续简便而成为普通民众和不少中小企业的“救命稻草”,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大耳窿”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钻法律的空子,赚取高额利息。不少借贷者诉诸法院时,才发现自己早已掉入对方设下的圈套,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时已晚。

  著名房地产营销策划专家谢逸枫认为,房地产民间潜规则借贷泛滥,其根源主要在银行。表面上,民间借贷资金来源于普通居民和企业,但稍作深究,可以发现不少民间借贷资金最终来源于银行。在高利诱惑下,很多工薪阶层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而后以月息2.0%~4.0%再借给担保公司或民间职业借贷人。这一转手,就可谋取数十倍的超高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介人和银行工作人员互相合作下,于是就形成潜规则:不管银行实际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人都要支付1.5%的月息。更有甚者,里应外合,把银行资金巧立名目分流至担保投资公司,当作高利贷本金,谋取月息5%以上的高利贷暴利。由于民间职业借贷人之间相互拆借,也促使利息节节攀升,并且房地产企业更成为民间高利贷的首选优质客户,甚至百强房地产企业都参与高利贷

  另外,由于目前一些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而大企业则比较容易,于是就出现部分大企业宁可停工减产,而把大量从银行贷到的资金用于放高利贷,造成高利转贷风盛行。

  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律师观点

  民间借贷法律支撑力度不够

  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我国民间借贷法律支撑力度不够,属于“灰色金融”或“黑色金融”。有律师曾表示,“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的融资行为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失、风险高、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对于官方正酝酿给民间借贷松绑这个新政,法律界人士提出了他们的看法。

  民间借贷享同等法律保护

  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根球:很多人对民间借贷都存在一定的误会,虽然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非常多,但是并不缺少法律保护。在法律保护方面,民间借贷和银行借贷同样受到保护,在市场上受到的保护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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