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建立优秀原创网络音乐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奖励思想性强、艺术性高、音乐内容和网络技术完美结合的原创网络音乐产品,以不断提升我国原创网络音乐制作质量和水平。全文 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意见》将打击非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文化部和各地方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发展网络音乐的重要举措。《意见》规定,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等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要依法取缔。传播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应依照《规定》第二十四条予以处罚。 《意见》要求要整合执法资源、增强协作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协查制度。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侵权盗版音乐的违法行为。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音乐作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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