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公安局通报了对涉嫌非法组织集会的3名犯罪嫌疑人的查处情况,并呼吁广大市民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对采用非法集会、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大门等非法手段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市公安局经过周密侦查,现已查明上述非法集会活动均系晋机厂退休职工徐惠文(男,67岁)、山西省化纤研究所退休职工那兆(男,64岁)、山西纺织厂退休职工刘桂香(女,71岁)等3人组织策划的。徐惠文等3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6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006年12月3日,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徐惠文、那兆予以刑事拘留,刘桂香因病取保候审。徐惠文和那兆二人已承认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同时指出,公民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但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车辆,堵塞阻断交通等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因此,希望广大市民在反映自己的诉求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渠道,采取合法的方式,决不能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采用非法手段期望解决问题,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以维护好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好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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