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 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智力成果。 发明应当包含创新,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不是发明,自然规律本身也不是发明。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具体”是指发明必须能够实施,达到一定效果并具有可重复性。 二、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也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对于那些游离于某一具体的产品之外的设计,充其量只能认为是一种纯美术作品,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能作为外观设计受到专利法的保护。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去追求实用功能。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即该外观设计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