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刑事辩护 >> 刑事动态 >> 正文
桂津警方联手破获毒品案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21
【摘要】广西柳州警方16日向媒体通报,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与天津警方联手,经半年多的艰苦侦查,于近期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特大毒品案件,两地警方分别在天津、柳州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毒品冰毒484.68克、海洛因470克。 ……

  广西柳州警方16日向媒体通报,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与天津警方联手,经半年多的艰苦侦查,于近期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特大毒品案件,两地警方分别在天津、柳州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毒品冰毒484.68克、海洛因470克。

  天津小毒案牵出大案

  2011年9月,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情况通报:柳州市几名男子长期贩运大量毒品海洛因到天津市,贩卖毒品数量很大,要求柳州警方对此展开侦查。

  在公安部和广西公安厅的组织协调下,柳州警方与天津警方联得了联系,了解到该案的主要情况:当年9月上旬,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禁毒支队在一次行动中抓获了一名吸毒人员,审讯中发现该名吸食人员所吸毒品均为一名外号叫“老广”的外地人提供,经查,“老广”为柳州市人,其背后还有多名团伙,该团伙将毒品从柳州运送至天津进行贩卖。该案引起公安部的重视,被命名为“2011-227号”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

  跟踪“送餐工”锁定毒贩落脚点

  柳州警方侦查后发现,这个的团伙有5至6名成员,为首的是一个绰号叫“阿敏”的中年男子,为柳州市柳江县人,他们将毒品从柳江运送至天津市后,与当地的其他团伙成员勾结进行贩卖。但“阿敏”及团伙成员的姓名、住址、身份等情况均没有掌握。

  民警将主要侦查方向放在了柳江县,经不懈侦查,民警终于掌握到这几名柳江籍团伙成员的情况:团伙头目韦某,43岁,外号“阿敏”;团伙成员雷某、雷某某,均为柳江县时高镇人,3人居无定所,行踪不定,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平时基本不互相联系,深居简出。在获知3人在柳江县拉堡镇租房住的信息后,为准确掌握其落脚点,民警对拉堡镇的出租屋进行了秘密排查。

  2012年1月5日中午,柳州市禁毒支队的一组民警在柳江县柳东路一带的出租屋排查时,发现了一名男子开着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尾部装着一个印有 “某某快餐”的箱子,像是个送快餐的小工。男子提着一个快餐盒饭进入一居民楼的一个房间后,此后一连几天,“快餐小工”每天都往该房间送餐。这一情况引起了民警的警觉,这个男子不像正常的送餐工人,一般的送餐工人送完餐收钱后就马上走人,而该男子将快餐送进房间后还在里面呆了很长时间。

  民警决定对送餐男子进行秘密的跟踪调查。经查,该送餐男子是贩毒团伙的成员雷某,而房间里的人正是该团伙的头目韦某。

  两地警方同时动手抓捕

  2012年1月14日,民警获悉贩毒团伙近期要贩运一批毒品至天津市,警方决定收网。1月15日,柳州警方向天津警方通报,贩毒团伙成员雷某和雷某某已从柳州乘坐火车前往天津,两地警方定下了同时动手抓捕的决定。

  1月17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禁毒支队严密布控,在天津市河东区的一个居民小区当场抓获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雷某、雷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毒品冰毒484.68克、海洛因470克。

  与此同时,柳州警方也开展行动,抓捕贩毒团伙头目韦某。1月17日下午3时,民警来到柳江县柳东路一居民小区2单元602室韦某的租住房时,只见房门紧闭,里面悄无声息,因为不明里面的情况,民警决定智取,一名民警从物业公司借来了一个工具包,在拉下房间的电闸后,以修理电线为由敲开房门,随后几名民警一拥而上,将韦某控制。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