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将迎来一审公开宣判。从九点开始,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四名前足球裁判等人将走上法庭,接受法律的裁决。 该案自去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至今已过去将近两个月时间,一审并未当庭宣判。与之前开庭审理不同的是,这次所有涉案人员将在同一天、不同的审判庭内同时宣判。 另据了解,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月18日对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等在铁岭受审的多位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宣判。 2月16日(周四)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黄俊杰 职务: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21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预计获刑:大约8年 黄俊杰是在反赌案审判中亮相的第一名“黑哨”,也是本周被公开宣判的“第一人”。与其他四名裁判相比,黄俊杰的涉案金额是最高的。外界预测,他的量刑也将是四人之中最重的。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09年间,黄俊杰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先后21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按照量刑标准,黄俊杰将面对大约5到15年的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黄俊杰的辩护律师刘炜表示:“从法庭宣判角度,我认为判6年以及6年以下刑期,黄俊杰本人能够接受。6年以上我们就会考虑上诉。” 刘炜称,黄俊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一些事实值得商榷。“其中有一部分,黄俊杰收受了他人财物,但是并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念。”据《京华时报(微博)》报道,黄俊杰曾委托律师向丹东中院申请拿到相关场次的现场录像,以及他所执法的每场比赛的裁判监督评分。黄俊杰表示,他“有信心面对比赛录像,跟专业人士对质,证明自己公正执法”。 黄俊杰此前在庭上认罪态度较好,表现也令人唏嘘。当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念至“裁判界素有‘南黄北陆’一说,和科班出身的陆俊不同,黄俊杰从一名普通的工人布衣,靠勤奋自学,成了一名国际级裁判”一节时,他控制不住情绪,当众失声痛哭。 时间地点:9点15分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陆俊 职务: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6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 预计获刑:10年以下 第二名接受公开宣判的裁判是昔日的“金哨”陆俊。由于名声在外,他的量刑将是今天的焦点所在。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陆俊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元。此外,他还操纵了广州松日队以2-3的比分负于天津泰达队,令沈阳海狮队保级成功的比赛。赛后,陆俊分得赃款10万元,涉案金额共计81万元。陆俊对此均供认不讳。 公审时,陆俊的代理律师已为其作轻判辩护,称陆俊有主动交代受贿35万元的情节,符合轻判的条件。 但据媒体与法律界人士预测,本次中国足坛反赌案件可能都将从严、从重判决,量刑方面很有可能取刑期上限,所以陆俊的刑期可能不会太短。 陆俊上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还要追溯至去年的12月21日。镜头里的他身着囚衣、头发花白,显得很萎靡,有个别问题甚至需要法官重复提醒才能回答。据媒体报道,法官还曾现场多次提醒陆俊,回答问题要“提高音量”。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 嫌疑人:周伟新 职务: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预计获刑:不少于5年 在这四名裁判中,周伟新是涉案金额最少的一名。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5年间,周伟新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8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2009 年,周伟新为谋取赌球营利及提高长沙金德俱乐部在当年中超联赛的比赛成绩等不正当利益,还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目前,周伟新的大部分犯罪事实都是在到案之后主动向刑侦机关坦白交代的,所以已被公诉机关明确认定为自首。据此,周伟新的代理律师在公审的时候曾提出轻判3年以下的刑期。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周伟新目前身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两项罪名,因此刑期不会少于5年。 此前,周伟新吹“黑哨”的恶名早已在球迷中传开。几乎每年联赛中,他都会与一些争议判罚沾边。2004年10月2日首届中超第14轮,北京国安客场挑战沈阳金德。周伟新第79分钟判罚点球,直接导演了中国职业联赛史上第一起罢赛事件。 时间地点:9点30分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万大雪 职务: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11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4万元 预计获刑:不少于5年 万大雪是“四大黑哨”中相对名气最小的一位,也是最后一位锒铛入狱的前国际级裁判。他的受贿金额已经达到了94万元。从数字来说,万大雪的刑期不会少于5年。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万大雪利用执裁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和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4万元。 万大雪的案情中牵出了此前未涉及的全运会足球比赛黑幕。据起诉书显示,执法全运会足球比赛期间,山东、广东、上海三地的足管中心曾向其行贿40余万元。最终,这三支球队全都进入了半决赛。 据分析,本批宣判的四名“黑哨”与杨一民等足协官员不同,他们的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会相对较轻。今日接受宣判的,还有前中超公司及与中超公司有往来的相关企业和个人。 在审判之后,如果涉案人员对一审宣判结果没有异议,而且在上诉期限内不进行上诉的话,这些人员也将转入监狱正式进入服刑期,此前这些涉案人员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都会计入服刑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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