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刑事辩护 >> 刑事动态 >> 正文
拐卖智障妇女团伙受审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21
【摘要】由中国公安部督办的广东首例特大拐卖智障妇女案,13日在肇庆铁路法院开庭,11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处2至12年有期徒刑。 ……

  由中国公安部督办的广东首例特大拐卖智障妇女案,13日在肇庆铁路法院开庭,11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处2至12年有期徒刑。

  2011年5月24日,犯罪嫌疑人严某、郭某、姚某、韦某拐带两名智障妇女,在广东阳春火车站搭乘T202次旅客列车前往安徽衢州进行买卖交易时,被肇庆铁路警方查获。

  循线侦查,铁路警方发现一个由当地人贩物色智障妇女,再伙同外地人贩拐卖的犯罪团伙,破获拐卖智障妇女案件26起,抓获涉案嫌疑人23名(其中触犯刑法11人),成功解救智障妇女10人。

  据铁路警方介绍,该犯罪团伙主犯郭某、姚某(外地人贩)与韦某、严某(当地人贩)纠集一起,由韦、严负责联系阳春地区为首的嫌疑人蓝某、谢某,广东罗定地区刘某等为首的两个上线,从广东阳春、罗定等地的被害人家里或车站、街道等公共场所先行拐骗或以1000至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收买智障妇女,由郭、姚两人再以数千至两万元不等的价格拐卖到广东、安徽、广西等地牟利。

  该案被定为2011年公安部级督办案件。

  据警方介绍,该案中被拐卖的15名智障妇女中,警方成功解救被拐智障妇女10名,另有5名在收买人家中走失,去向不明。

  警方称,在已解救的10名智障妇女中,已查明4名智障妇女的身份,并移交其监护人,6名由嫌疑人在街道、车站等公共场所拐骗的流浪智障女因无法核查身份,移交当地民政部门收养。(记者 黄耀辉 卢定珍 张若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