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6月2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昨天与传媒茶聚时明确指出,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23条有关叛国、分裂国家等罪行立法,其原则是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作出修订。 梁爱诗指出,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不是为了针对某些团体,但任何团体在香港都得依照法律运作,在触犯法律时必将受到制裁。有些人担心此举会压制市民的言论自由,梁爱诗说,这种担心是毫无必要的,因为《基本法》第39条列明,市民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所享有的权利继续得到保障。 梁爱诗透露,就《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政府还没有订出时间表,但在进行立法前,政府会咨询公众的意见。(刘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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