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刑事辩护 >> 各罪辩护 >> 正文
分裂国家罪的处罚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2
【摘要】根据刑法第103条第1款的规定,犯分裂国家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
根据刑法第103条第1款的规定,犯分裂国家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犯分裂国家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依照刑法第56条的规定,犯本罪,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依照刑法第106条的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从重处罚。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