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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鳕鱼惹纠纷 家乐福承认过错拒绝赔偿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9
【摘要】买鳕鱼惹纠纷 家乐福承认过错拒绝赔偿(图) 买鳕鱼惹纠纷,消费者起诉家乐福案昨日开庭 家乐福承认过错拒绝赔偿 9点开庭,8点半刘女士就到了铁西区法院门前,陪着她的是丈夫和一位好朋友。事情都这么清楚了,请律师也没有什么用吧? 2个半小时后……
买鳕鱼惹纠纷,消费者起诉家乐福案昨日开庭
  家乐福承认过错拒绝赔偿
  9点开庭,8点半刘女士就到了铁西区法院门前,陪着她的是丈夫和一位好朋友。“事情都这么清楚了,请律师也没有什么用吧?”
  2个半小时后,刘女士开始后悔了:“第一次打官司,发现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在庭审过程中,家乐福代理律师的干练,给刘女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刘女士说,自己还是不会去请律师,原因只有一个,成本太高。
  2010年12月,沈阳市民刘女士在家乐福金牛店购买银鳕鱼并在当晚食用后,出现肠胃痉挛、腹泻等症状。其后多次与家乐福方面沟通,结果却让刘女士难以接受。一怒之下,刘女士在2011年4月21日将家乐福告上法庭。昨天,铁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起诉家乐福 索赔38885.3元
  刘女士在起诉状中称:2010年12月22日,我携子在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金牛店花10.73元购买了2块银鳕鱼(现场标示为银鳕鱼),当晚吃了一块后半小时左右开始肠胃痉挛,症状逐渐加重,恶心、头迷糊、肚子疼得厉害、腹泻……3天里的持续疼痛使得粒米未进……直到半月后还偶有疼痛,至今血压偏低在50-80左右……事后我与家乐福方面的沟通非常令人气愤,他们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无理,丝毫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思。为此,刘女士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1.购货费用的10倍赔偿107.30元;2.医药费用879元;营养费用4399元;误工费1400元;陪护费2100元;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合计38885.3元。
  家乐福承认存在工作失误
  在庭审中,家乐福方面代理人韩雪梅律师承认家乐福方面存在一定过错,但拒绝赔偿
  她说:“家乐福的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失误,错把鳕鱼标签标注为银鳕鱼标签,不过价格没有错。虽然有过错,但是刘女士的病情与标签错误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谈不上具体的赔偿。”
  家乐福方面提供的供货合同中,郑州某水产企业提供给家乐福的鳕鱼单价为24元,而家乐福零售价为21.8元,韩律师解释说:“这一价格是建议指导价,并不是实际进货价格,故出现了零售价低于进货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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