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群众充满爱心,老百姓有纠纷,随时可以打他的电话。一年中,他庭外排解矛盾纠纷达数百起。 他处理纠纷有耐心,为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曾二十多次上门做当事人工作,直至矛盾解决。 他解决纠纷以公心。三年来,他审理案件近四百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 真心为民者得民心。有人含泪给他鞠躬,有人上门给他送匾,群众称他为“最值得信赖的法官”。不久前,他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江苏省“十佳法官”。 他,就是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庭长吕润进。 耐心解积怨 淳化法庭每年受理的800多件案件中,有多半是相邻关系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些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解决起来却不容易,很多纠纷是经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后诉至法院的,被称为“骨头案”。 家住淳化镇的王高、王荣兄弟继承了一幢父母留下的老宅,兄弟俩各拥有两间,但房产证只有一个。十几年前,哥哥王高搬到东山镇居住,将自己的两间房交给弟弟王荣保管,不久弟弟也搬出了老宅。1996年,王荣擅自将自己的房子以及哥哥的两间房作价2万元卖给了同村村民王富,王富在此房住了8年,也从未想过要过户房产证。去年初,王高听说自己的房子已被弟弟卖掉,于是向弟弟要房子。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他一气之下将弟弟及王富告上法庭。承办法官虽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终因双方要求差距过大,法庭最后做出了王荣将王高的房子出售给王富的行为无效的判决。随后王富又将王荣告上法庭,要求王荣按房屋买卖协议交付房屋。法庭遂判决王荣按协议向王富交付属于他的两间房屋。 两场官司判决生效后,执行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王富一直住的是王高的两间房,房子边邻居又搭建了房屋,王富要搬迁,其已付出的装修费不仅无人负担,而且还可能因邻居房屋的拆除引发新的矛盾。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吕润进接手了这起执行案。他在仔细研究案情和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后,提出了执行和解的方案。他一次次上门做工作,又动员镇政府领导和村干部一起做工作。两个多月里,吕润进先后二十多次上门调解,最终他的执行和解方案被接受:王富不搬迁,王荣补偿王富3000元,并由王高协助王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一幢老宅引发的两场纠纷,经过吕润进调解后泯去三家怨仇。 吕润进经常说,许多群众之间的纠纷都因鸡毛蒜皮小事而生,因处置不当结怨,案子虽小,但工作却不能简单做,如果一判了之,就会使双方怨上加怨,必须要花很大的耐心去解心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