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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民工工伤险参保人数全国第一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4
【摘要】截至2006年底,深圳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700万人大关,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已达704.7万人,其中80%以上为外来农民工,同比增长率高达16.8%,占到了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7.9%,居全国各城市首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
    今年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强扩面征收工作,努力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目标
  截至2006年底,深圳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700万人大关,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已达704.7万人,其中80%以上为外来农民工,同比增长率高达16.8%,占到了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7.9%,居全国各城市首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新闻发布会还透露,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全覆盖目标。今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强扩面征收工作,努力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目标。
  取消捆绑征缴促参保
  2005年初,为了切实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解决我市农民工用人单位的参保难题,我市取消已坚持了多年的“五险合一”的捆绑征缴模式。
  取消捆绑征缴模式意味着,允许尚不具备参加全部险种条件的用人单位或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此举受到了许多以农民工为主的用人单位的积极响应,极大的促进了我市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由此,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开始出现跨越式增长。
  为了促进参保,我市还因地制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的配套措施,增强了用人单位为广大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例如,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伤保险的最高费率为2%左右,但深圳根据实际情况把最高费率控制为1.5%,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
  再比如,用人单位按员工的实际工资总额(农民工人均往往只有800~900元左右)进行投保,但员工一旦发生工伤,社保部门发放工伤待遇则是按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06年7月-2007年6月为1624元)为工伤员工本人工资的最低标准进行计发,增强了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吸引力。
  工伤保险参保方便
  深圳的用人单位每月可通过递交“月报表”或“网上申报”等途径,随时可以为本单位新增加或减少的农民工办理参保业务(一个月内可以多次增减人员),有效地满足了农民工用人单位员工流动性大的实际需要。
  为了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和身兼多份工的特点,深圳还允许有多份兼职的农民工分别和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等。
  畅通投诉渠道落实责任制
  2005年,我市对一家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开出了深圳劳动保障部门有史以来单项处罚额最高的130万元的罚款单,在全社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据统计,2006年就稽核检查不按规定参加社保的用人单位10037家,涉及员工195万人,追缴社保费5528万元。
  信访、接访、电话、网络……为了充分掌握辖区内的未参保情况,2004年以来,我市在不断完善原有的信访、局领导接访等投诉渠道之同时,陆续建立了“96888”和 “12333”的热线电话投诉受理和劳动保障网络投诉受理等渠道,极大的方便了广大员工对用人单位的投诉与监督。此举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额外配备了成千上万个遍布全市各行各业的“社保义务侦察兵”。
  根据农民工的投诉,近年来,我市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还加大了监察处罚的力度。全市先后组织了“春雷”、“飓风”、“旋风”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未参保企业进行检查和经济处罚。
  强化农民工工伤预防
  “与其发生工伤后赔偿农民工,不如抓好工伤预防工作,尽量避免工伤事故发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杜斌说。
  防患于未然,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工伤预防工作已初见成效。全市补偿事故率(以待遇补偿人数测算的工伤事故率)2004年比上年下降11%, 2005年又比上年下降了5%,2006年比上年下降了18%;认定事故率(以认定为工伤人数测算的工伤事故率)2005年比上年下降了15%,2006 年比上年下降20%,基本杜绝了群死群伤的重大或特重大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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