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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鉴定新规之“悬疑地带”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0
【摘要】近日,我省交警部门率先在国内公布五家经过审核备案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这对司机来说,意味着遇上车祸损伤,损失评估可以自选机构“鉴定”(详见本报7月26日A2版),然而,这些鉴定机构是否能保证科学公平?费用如何?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对警方的定案能起什么作用?记者针对上述一些问题,展开了调查……


  ??社会效果尚待检验

  ??福建省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评估社会化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田对我省交警部门的这种做法大加赞赏,他认为,目前,许多司法机关都有自己的司法鉴定队伍,也都有权作出有效的司法鉴定。这就使得公民在民事或刑事诉讼中,往往会在司法鉴定程序中疲于奔命,形成实际上的诉累,使公民对司法机关产生不信任感,同时,这种体系也会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刘国田还认为,不管是否有“执行难”的问题,这都是法律发展的一大进步,对当事人将更加公平公正。像一些发达国家的游戏规则是:所有的鉴定机构必须是中立机构,它是独立的,既不依附于警方,也不隶属于警方,警方只是对他们做出的鉴定结论如何采纳拿出自己的意见。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评估工作社会化是社会进步的大势所趋,但它的社会效果如何,还有待于今后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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