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交通事故受害群众痛苦、创新社会管理,湖南怀化财政局积极筹措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初步构建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一是设立机构。 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管理机构,开设了财政专户,救助基金运行启动。 二是建立健全救助基金管理制度。 为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针对性、实效性,该市出台了《怀化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怀化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操作规程》,明确管理机构、职责要求、管理体制、基金筹集、垫付和追偿等,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三是积极筹集基金。 按照基金筹措来源渠道,已筹集185万元,为救助基金工作开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四是加强救助资金监管。 对拨付到交警的60万元救助基金,进行了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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