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甘琛报道:私家车车主王先生常拉“黑活”赚点外快,可近日,他不是很走运,拉客时发生车祸,他所拉的客人受了伤。王先生找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赔专家称,车主擅自变更车辆用途,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付。 由于购买了交强险等保险,王先生在第一时间就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接到电话后,赶到事故现场及医院了解情况。在得知王先生向所载乘客收取了搭车费用后,定损人员当即表示,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据保险公司理赔专家介绍,如果是一般搭车行为,比如几个朋友相约搭乘一辆车出游,不涉及“收费”的问题,那么出险后保险公司会正常赔付。而如果搭车的人向车主付费,这样的“有偿拼车”,是车主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私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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