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免责的几种情况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0
【摘要】投保车险本不存在所谓“全险”,它只是业务员为了吸引客户而“发明”的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也是就说,投保车险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获得理赔的,汽车保险存在保险公司免责的事由。文章总结了几种车险免责的情况……
投保车险本不存在所谓“全险”,它只是业务员为了吸引客户而“发明”的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也是就说,投保车险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获得理赔的,汽车保险存在保险公司免责的事由。文章总结了几种车险免责的情况。 人们通常所说的“全险”,实际上也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 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一位从事保险行业十年之久的资深人士为车主揭示了“保险公司对你说不”的十五种状况。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 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1、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 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2、精神损失不赔 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4、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 5、爆胎不赔 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 在废除原来的统一条款,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这一条加入免赔条款,且也没有像“玻璃单独破碎”一样设立相应的附加险。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人保和平安的条款中还规定,车轮单独损坏还包括轮毂的损失,而太平洋、华泰和大地等保险公司的条款则尚未出现此类字眼。 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6、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7、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你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8、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9、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台湾,可以通过投保零件、配件被窃损失附加条款得到赔偿。 10、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如果因为你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拖车时,你的风险比投保时提高许多。 编辑语:保户在理解了这几种保险公司免责的事由的情况下,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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