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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纠纷的法律问题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08
【摘要】观众来电:我现在结婚之后,都没有找到工作,在家里面完全是家庭主妇的那种,而现在要离婚了,我也想要这孩子,我就想了解一下如果说我来带这孩子的我如果说想向对方索要抚养费,有没有什么标准,还有就是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呢……

 律师:原则上来讲,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随母亲来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要综合考虑一下看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最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

  演播室:看来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做父母的应该多协商多为孩子做考虑。好,在节目最后王律师根据经验,给大家提了几点建议,我们一起来听听。

  王律师提示:

  其实在处理涉及到子女抚养纠纷当中,法院的裁决是要考虑各种因素的,比如说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孩子自己的意愿,孩子过去生活当中有哪一方照顾,父母有没有再生育的可能,这些都要统一考虑到。所以法院最后裁决的一个中心标准就是哪一方抚养会更有利与孩子的身心成长,我想每对父母是不是都要结合这些因素有一个逐一的考虑。不过我这儿有一个建议,在许多家庭离异之后我建议,虽然民意上由一方监护孩子,但是可以考虑安排孩子与双亲轮流居住,毕竟父母双方亲情的交流我想对孩子的身心成长会更加有利。

  主持人: 在这里我们也奉劝所有准备离婚的父母,尽管往日夫妻恩爱已经不再,但是不要忘了为自己的孩子多做考虑,千万不要因为做父母的一时意气之争而伤害到无辜的孩子。好了,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下周三同一时间我们将继续关注离婚继子、养子抚养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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