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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成了植物人,我能不能和他离婚呢?配偶失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21
【摘要】配偶成了植物人,我能不能和他离婚呢?配偶失踪,怎样才能够解除?   【问题提示】   配偶成了植物人,我能不能和他(她)离婚呢?配偶人间蒸发,怎样才能够解除自己的婚姻关系?   【案情1】我还要等他吗? ……

  我们可以发现,一审法院准予双方离婚的原因是认为周枫成为植物人之后,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该可以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江梅已经尽了相应的义务,而且承诺支付周枫的医疗费用,承担抚养儿子的义务。她起诉离婚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从法律上看完全符合规定。

  我们前面也谈到过,其实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破裂”,一审法院认为丈夫成为植物人就是一个直接的判断依据,也就是说,在一审法院看来,植物人的状态就是一个“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因为植物人的状态是使得夫妻之间的关系名存实亡,根本谈不上夫妻感情,所以当然可以判决离婚,这也是最大程度的保护作为健康的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

  但是二审法院的看法却是不同的,我们又可以回到我们前面谈到过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法院认可了周枫代理人的意见,也就是说,一方成为植物人,另一方是有扶养义务的,不能因此通过离婚来逃避扶养义务,所以,二审法院认为植物人状态并不当然代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相反,健康的一方应该在此时尽力照顾对方,而不能就此解除婚姻关系来免除自己的扶养义务。如果判决二人离婚,等于赞同健康的一方“扔包袱”,把扶养妻子的义务丢给他人,这是不合法的。

  其实,在植物人的离婚问题上,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个案的判决结果大相径庭。但是,是不是一旦发生不幸,在对方死亡之前,就没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呢?我们认为不是。

  我们虽然倡导夫妻作为长期生活伴侣,应当互相恩爱,相互扶持。特别是在一方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固定收入等情况下,有经济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助和供养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已经提出和植物人配偶离婚,则证明双方已无再共同生活下去的可能,判决不离婚的效果并不一定会比判决离婚的效果好。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提起的权利。在一方成为植物人的情况下,其实,婚姻的自然基础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再来看一条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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