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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生子签生子协议 产后孩子爸失踪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07
【摘要】孤身在外的离异女人,却得到一名建筑老板的垂青,在相处一个月后便珠胎暗结。面对即将诞生的生命,在明知“丈夫”结过婚的情况下,为了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生活环境,竟然签下一个“生子协议”,谁也没有想到孩子出生后,2008年9月17日,“丈夫”却没有了踪影。……

东亚讯 孤身在外的离异女人,却得到一名建筑老板的垂青,在相处一个月后便珠胎暗结。面对即将诞生的生命,在明知“丈夫”结过婚的情况下,为了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生活环境,竟然签下一个“生子协议”,谁也没有想到孩子出生后,2008年9月17日,“丈夫”却没有了踪影。

未婚生子 矛盾开始

31岁的刘玲(化名)老家在辽源市,曾有一段短暂的婚史,来到长春后开了一家小店铺维持生计。2007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刘玲结识了老家在白山市,现在长春做建筑工作、长相英俊的杜军(化名)。杜军比刘玲大6岁,两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迅速坠入爱河。当时刘玲并不知道杜军的个人情况,她还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

相处一个月后,刘玲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时,刘玲无意中才知道杜军已经结婚生子。“那我不就是个二奶吗!”刘玲一时醒悟,和杜军争吵起来,但杜军称他已经离婚

一波未平又起一波!怀孕5个月的刘玲又和杜军争吵起来,吵架的原因是杜军认为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刘玲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坚持要去医院做“DNA”亲子鉴定。经过几天的争吵后,杜军才承认这个还未出世的孩子是自己的。

为了孩子 签下“生子协议”

为了防止孩子出生后没有生活保障,双方都找来了朋友做见证,签下了一份“生子协议”,孩子出生后由杜军每个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负责日常的生活开支。

今年6月,刘玲在医院生下一个男婴。孩子满月时,刘玲和杜军再次发生争执。刘玲对杜军的行为有些灰心,于是在抚养费用上开始争执,刘玲提议,希望杜军能够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20万元,以后孩子和杜军没有任何瓜葛,杜军称暂时无钱,让他考虑一下。

孩子父亲失踪了

9月中旬,就在刘玲打算按照“协议”上的要求要抚养费的时候,杜军却失踪了,她曾去过杜军在长春的住房,发现杜军已经将房子过户到前妻的名下。

“要钱没钱,要人找不到!”刘玲说,怀孕后她就将店铺兑了出去,现在靠“老本”维持,家里已经捉襟见肘。刘玲悔恨自己在感情上太轻率,现在她希望杜军能够回来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如果杜军仍然躲起来,她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 生父有抚养义务

就刘玲的遭遇,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说,杜军作为孩子的生父,即使在不签写协议的情况下,也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刘玲和杜军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作为非婚生子,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女方完全有权利要求杜军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如果杜军拒不履行义务,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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