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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难尽人意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08
【摘要】“本来计划今年五一结婚,但有一件事使我们不欢而散。男友为结婚买了一套新房,可是签合同的时候,却把我撂在一边,只签他的名字。我要求签两个人的名字,他不肯,没有商量的余地……

    女方“安全感要求”五花八门

    除了在男方所购住房的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记者发现,女方为了“安全感”而提出的要求可谓五花八门。一位女网友就发帖“婚前要求看男友存款,他为啥不同意”,“我们己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于是我想了解他的经济情况.他告知我有存款xx万,当时我在电话中要求:这个月我去你那里时,你要带我去银行看一下,我不要求给我保管,但我需要知道,他当时也答应了我的要求。到了星期六,我兴高采烈地去了他所在的城市,可一直到星期天下午我快要离开的时候,也未见他主动提出带我去银行看存款金额。于是我就提出来,可他左右搪塞说卡不在这里。我问他,为什么不给我看存款,是不相信我吗?他说,是把钱拿去炒股了,给我看到的数目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数目了。我对他其实还有感情,可他为什么不让我看存款呢? ”

    通过各种方式“考验”男方忠诚度的案例也屡见不鲜。网友“麦子”的男友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工作比较忙,电话和短信是麦子和男友交流的主要方式。在还没有确定关系那两个月,男友经常打电话、发短信给麦子,可关系确定后,男友主动打给麦子的电话次数越来越少,几乎都是麦子打电话给他。麦子难以确定男友对自己的感情,于是就想试试他。她申请了一个新的QQ号,请求加男友为好友,问他有没有女朋友。男友问她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说他有没有女朋友跟她不相干。情人节前几天,他们又在网上相遇了。麦子说情人节快来了,一个人的情人节让她感到有些孤单,男友竟然说他可以相陪。麦子觉得这事关系重大,如果男友知道那个女网友就是麦子,那就没问题;如果他是约一个陌生的女网友,麦子就无法接受了。这个测试,把麦子自己逼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还有很多女性寄希望于所谓的 “婚前协议”或者“忠贞协议”,这种协议的内容大致相同,就是表示如果婚后有一方出轨,在离婚时,房产或者其他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出轨一方“净身出户”。问题是,这样的“忠贞协议”,拿到法庭上,其实是很难生效的。

    “忠贞协议”难以尽如人愿

    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文淳光律师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年轻夫妻在工作中相识相恋,因为妻子比丈夫略长几岁,而丈夫长相比较英俊,婚后两人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妻子怕丈夫以后发生婚外情,于是与丈夫签订了一份 “忠贞协议”。协议中规定,如果以后丈夫发生婚外情,或者有其他对妻子不忠的行为,离婚时这套房子将归妻子所有,丈夫也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几年后,两个人闹离婚,妻子向法庭出示了这份协议,要求房子全部归自己所有,但丈夫拒绝承认自己有婚外情,说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最后,法院判决房产一人一半,但是基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妻子比丈夫多分了几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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