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生物技术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一般来讲,企业的资金来源有以下几种渠道:一是企业原始的资金投入和自身积累;二是政府的资金投入;三是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四是以资本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对于生物技术企业,由于风险企业家的原始资金投入非常有限,而且在初创期大多数企业都处于亏损状态也几乎没有积累,因此主要通过后面三种渠道获得所需资金。 从各国实践看,政府资金都是作为风险企业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规定政府可以向个人或小公司无偿拨款5万美元,对为期半年的技术开发可行性研究可提供50万美元的资助。我国也应该仿效这种做法,从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列入预算,增加对生物技术企业的资金投入。这部分资金占的比重不一定大,目的也不是为了盈利,但对于加强政府对生物产业的市场导向作用,增强其他风险资本进入的信心,产生资本放大效应有重要的意义。在形式上,可以采用直接投资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政策性科技贷款形式。可以由国有风险投资公司来投资,也可以由财政部和科技部牵头发起生物产业发展基金来投资。无论哪种形式,政府资金投资的比重都不要太大,主要定位为生物技术孵化基金,为项目的孵化提供资金支持。除此之处,中央银行可以安排部分政策性贷款,采用无息、低息和贴息贷款的形式支持生物技术创新企业。结合我国的政策信用体系,建议可由国家开发银行来具体实施。 在生物技术企业走上正轨后,商业银行的贷款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将大企业和成熟行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要加强对生物技术企业的服务,还需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作为配套。另外,目前的商业银行贷款主要是以抵押贷款为主,信用贷款占的比重非常小,而生物技术企业更需要的是信用贷款,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与信用贷款配套的信用担保体系、信用保险体系和信用评级体系等。 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是生物技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目前,我国养老金、保险金已获准进入证券市场,在风险控制前提下,可允许一定比例的养老金、保险金投入风险投资领域;随着我国高收入人群的增多,应为个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创造条件;应自上而下鼓励各种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规范制度,使其成为生物技术领域的重要投资主体。 资本市场的重要性还在于它为风险企业融资提供了多种创新工具,在我国生物技术风险投资过程中,我国资本市场必须加快金融工具创新。如在生物技术企业上市时,可以放宽要求允许其采用私募方式上市,而且允许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股票;在为风险企业进行估价时,采用成本法难以体现其价值,可以采用出售将来开发产品专用权益的收入基价交易法;在生物技术企业成长过程中,随着项目的孵化,可以发行追踪股票分拆项目成立新公司,同时保留回购股票的权利;为了吸引投资者资金,允许风险企业发行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可在风险较高时持有优先股或债券获得稳定收益,待企业步入发展正轨后又可转化为股票获得增值收益,等等。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由于风险企业从创立到成熟需要较长时间,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取阶段投资收益,并不是获取该行业的长期价值增值,因此,高效的退出机制对于实现风险投资的盈利至关重要。通常,风险资本的退出包括主板市场上市、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并购、管理层收购、企业回购和破产清算等方式。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市场对企业盈利无太高要求,对企业所在行业无特殊要求,但同时具有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发行交易监管制度、严格的退市制度,因此有力地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在目前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成功尝试的基础上,应建立真正意义的独立于沪深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融资和交易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