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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促进风险投资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8
【摘要】1、继续加大对基础研究领域的政府投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基础研究领域尽管也存在着投资风险,但同我们所研究的风险投资,明显不同。本文提到的风险投资指的是处于应用性研究开发阶段,一旦开发成功就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的风险投资……

   3、制订必要的政策,促进风险投资主体的培育。
    从世界上比较成熟的风险投资体制上看,由高科技企业自行开发高风险项目的传统做法,已然成为过去;以高新技术发展著名的硅谷地区,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倾向于将风险开发放在企业外部进行,以规避风险。对此在政策上,我们应该未雨绸缪,既要继续鼓励企业进行高新技术的内部开发,又要对专事风险项目投资的风险资金,实行财政优惠。
    (1)允许企业从新产品的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新产品开发基金;开发成功的,新产品开发基金直接转为无形资产,分期进行抵扣;开发失败的,发生的费用允许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以提高企业内部进行技术创新的积累能力。
    (2)各类风险投资公司,无论是否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均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高新技术企业一样,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为加速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对供研究开发、实验或质量检验用的仪器设备,以及节省或替代能源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4)鼓励民间资本直接进行风险投资,促进管理制度创新。鼓励实行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立有限合伙制的法律依据,机构按规定也不能成为合伙人。因此,可在《合伙企业法》基础上,制订《有限合伙企业法》,允许机构成为合伙人。在课税制度上参照国际惯例,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就合伙所得,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并鼓励风险投资公司按智力资本分配收益,实行股权激励等新的分配方式。
    4、建立行业管理协会和高科技成果评估机构。
    我国目前的科技成果转让市场很不发达,一些科技项目开发出来以后,只能束之高阁,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大量的国际风险资本却游离于国门之外,逡巡着有价值的风险投资项目。因此,政府有责任架起风险资金和风险项目之间的桥梁。
    具体地,首先在全国建立风险投资管理的行业协会,直接负责技术评估机构的管理。各地适当建立一些中介性质的技术评估机构,或高新技术咨询与管理公司,专门负责对高科技成果价值进行项目评定。
在风险投资市场起步阶段,技术评估机构(或高新技术咨询与管理公司)的工作非常重要,这是确认风险投资项目的市场价值的重要行业。我国目前的风险市场发展还不完善,市场风险太高,国内资金进行直接投资还不太多,不妨通过政策扶持,优先多发展一些技术评估机构或高新技术咨询与管理公司,为未来的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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