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買 賣 流 程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6
【摘要】當你決定要向屋主買房子後,就必須進行一連串包括簽約、完稅、過戶等
房屋買賣的手續,而每個過程都要注意,否則就可能發生糾紛。
房屋買賣從簽約到交屋的整個過程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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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決定要向屋主買房子後,就必須進行一連串包括簽約、完稅、過戶等 房屋買賣的手續,而每個過程都要注意,否則就可能發生糾紛。 房屋買賣從簽約到交屋的整個過程大致如下: 一、議價: 看完房子後,若有買的意願,一定要向賣方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 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且賣房子的人都知道買方一 定會殺價,所以通常都會預留殺賈空間。 二、付訂金: 若你決定買下房子,必須先付訂金。所謂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 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賣方收下訂金後,若買方反悔,則賣方有權沒收訂金, 反之若賣方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三、簽約: 下訂金之後1星期左右,你必須準備: 1、印章 2、身分證 3、訂金收據,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成交,並付簽約款 四、用印:(簽約後7-10天) 你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做為買房子契約中所用印鑑的法律效力。 並持: 1、戶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鑑證明3份 3、印鑑章,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鑑。同時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後, 賣方就會將印鑑、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五、完稅 (簽約後30日內) 你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包括: 1、契稅 2、印花稅 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 辦理過戶,並付第三次款。 六、過戶 (簽約後30日內) 你必須持: 1、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稅票) 2、身分證影本 3、增值稅單 4、契稅單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 他項權利的塗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後,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你的名下。 七、付尾款 ( 過後10至15天內 ) 將剩餘的屋款全數付清,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最後的尾款,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 款撥入賣方的帳戶,並完成過戶、交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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