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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内容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8
【摘要】一、著作权内容概述: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

  四、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
  (一)著作权的取得(取得著作权的几种制度):
  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1、自动取得制度(创作主义):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作品的作者须是有权取得该国著作权的“合格人”。
  2、注册取得制度:即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又称注册主义。《世界版权公约》虽不以注册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但也不禁止其成员国要求履行登记手续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前提。
  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著》对“合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
  (1)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在国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4)未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二)著作权的期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关于著作财产权,如: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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