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署名主编却不知情 南怀瑾相关读物出版方成被告 作者: 付广庆 发布时间: 2009-03-11 09:41:42 中国法院网讯 被署名出版物的主编,本人却毫不知情,原告史先生认为被告利用原告与南怀瑾的关系和原告在宗教文化出版界的影响,出版侵权出版物以获得商业利益,遂将被告某出版社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史先生诉称,自己是自1996年7月起即担任南怀瑾先生的著作《禅海蠡测》和《佛教禅定》等书的责编,多年从事宗教文化出版和研究工作,在宗教文化界享有盛誉。 原告发现被告出版社于2009年1月出版了署名原告为主编的《南怀瑾大师的解脱智慧》、《南怀瑾大师的人生智慧》两本出版物,但原告并不知情,并且与被告没有任何关系。 原告认为,公民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书名的作品属于著作权侵权行。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侵权赔偿金50000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5000元。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 陈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