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 请 求 书
0901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1、2栏,应填写被驳回品种权申请的申请人,所填内容应与该品种权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3栏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四、本表第5栏,应简明扼要地叙述请求复审的理由。
五、本表第5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7栏,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多个的,由全体申请人签章。
七、提交时不得折叠。 无效宣告请求书
0902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填写本表第1、2栏时,请求人、被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个时,又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请求人代表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3栏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四、填写本表第5栏,应当围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实施细则第四条和第十四条内容,简明扼要地叙述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有证据的,应写明其来源或者出处。
五、本表第1、5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6栏应写明附件的名称、页数和份数。
七、本表第7栏,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请求人为多个的,由全体请求人签章。
八、提交时不得折叠。 更 名 请 求 书
0903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填写本表第1、2栏时,请求人、被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个时,又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请求人代表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3栏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四、填写本表第5栏,应当围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以及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内容,简明扼要地叙述请求品种更名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有证据的,应写明其来源或者出处。
五、本表第1、5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6栏应写明附件的名称、页数和份数。
七、本表第7栏,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请求人为多个的,由全体请求人签章。
八、提交时不得折叠。 补 正 书
复审无效程序
0904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二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1栏所填内容应与复审请求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三、各种文件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四、本表第4栏,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人或者请求人、被请求人是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是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是多个申请人或者请求人、被请求人的,由其代表人签章。
五、提交时不得折叠。 意 见 陈 述 书
复审无效程序
0905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二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1栏所填写内容应与复审请求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三、本表上方及第2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在选中的方格内标上“√”号。
四、各种文件的修改,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五、本表第2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4栏,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由意见陈述人签字或者盖章。意见陈述人可以是申请人或者请求人、被请求人。申请人或者请求人、被请求人是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是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是多个申请人或者请求人、被请求人的,由其代表人签章。
七、提交时不得折叠。 附 页
复审无效程序
0906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二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1栏所填内容应与复审、无效宣告或者更名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三、续写时应写明所续文件名称、栏目编号及栏目名称。
四、提交时不得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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