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在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普遍存在,特别是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了更加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管理手段的滞后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成为阻碍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成为工商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点。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重点之一。并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切实做好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工作。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学、管理学的学者及各工商部门的专家都曾进行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笔者归类如下:(一)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如2000年发生的我国首例因电子商务引发的不正当竞争——北京金洪恩电脑有限公司诉北京惠斯特科技开发中心不正当竞争案。(二)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此类案件为现阶段工商部门查处最多的,笔者所在的工商所今年已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