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范围内频频发生的债务重组事件为各类投资银行和专业中介结构带来了巨大的业务量。在上文所述的“粤海重组”案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就超过100家。由于债务重组所涉的财务和法律问题异常复杂,需要各种角色的专业机构参与重组方案设计、参加谈判、推进重组进程、完善重组手续、防范风险等,尤其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律师在债务重组中的作用事关整个重组行动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各当事方进行债务重组的主体资格、法律条件是否具备,各当事方的资信如何,是否涉讼或存在或有债务?如何设计重组方案,如何安排各方法律关系,确保各项交易的合法性?如何为委托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避免风险?如何完善法律手续?一旦重组失败,采取何种救济方式?如此等等,都必须由律师进行法律上的合理安排。 ??具体来说,律师在债务重组业务中的工作主要包括如下步骤: ??一、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权人、债务性质、债务成因、债务数额、期限、诉讼情况、财产抵押情况、查封保全情况、担保情况等。债务重组的准备工作是债务重组行动的基础。 ??二、确定债务重组方案。分析债务重组存在的法律风险,排除法律障碍,确定有关重组行动的合法性;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和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评估预测,策划债务重组方案,确定重组程序和实施步骤。 ??三、实施重组方案。就重组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就债务重组提供广泛涉及投资、证券、税务及诉讼等各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意见;参加各当事方之间就债务重组进行的谈判,争取为委托人最大限度实现重组目的;参加有关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 ??四、后续工作。协调各方法律关系,完善有关授权、审批、登记、备案、通知等手续,解决债务重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遗留问题。 ?? ??律师在从事债务重组业务过程中,必须对实践中经常被采取的债务重组方式、各种方式的操作技巧以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所了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债务重组的基本方式有如下几种: ??一、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三方愿意出资购买债权,并由其承接对负债企业的债权。作为购买债权的对价,第三方可以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权利向债权人进行支付。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的规定,负债企业转移债务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对负债企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通知负债企业。否则债务转移或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进行债务转移时,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与主债务应一同转让,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债务或者转让债权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比如,根据我国有关外债管理法规的规定,外债的转让必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变更登记。又比如,根据外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01年10月26日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的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可以向外商转让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债权,但转让前必须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