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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债务分割案例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案例1】夫妻关系解除后,债务仍要承担?   2000年,高瑞涵(男)和李素云(女)因工作的机会而认识,两人坠入了爱河,不久登记结婚。两人婚后,高瑞涵请了家装公司的刘平帮自己装潢房屋,装潢后一直欠刘平装潢款5万元没还,高瑞涵给刘平写了一张欠条。刘平多次向高瑞涵催讨,但高瑞涵 ……

【案例1】夫妻关系解除后,债务仍要承担?

  2000年,高瑞涵(男)和李素云(女)因工作的机会而认识,两人坠入了爱河,不久登记结婚。两人婚后,高瑞涵请了家装公司的刘平帮自己装潢房屋,装潢后一直欠刘平装潢款5万元没还,高瑞涵给刘平写了一张欠条。刘平多次向高瑞涵催讨,但高瑞涵就是赖着不还。而高瑞涵和李素云在结婚后因为性格差异,双方矛盾较多,夫妻感情日渐淡薄。李素云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和债务作了分割。2004年春节过后,刘平为了工程款的事情找到了李素云,李素云说自己已与高瑞涵离婚,要钱直接去找高瑞涵本人。刘平找到高瑞涵,而此时高瑞涵却出示一份离婚判决书,说法院已将该债务判给了女方,自己已无义务还此债务。但该欠条系由高瑞涵出具的。刘平无奈,于2004年5月将高瑞涵与李素云原夫妻二人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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