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医疗事故 >> 医疗赔偿 >> 正文
目前的赔偿标准过低,并且没有死亡补偿金 医疗事故将有司法解释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6
【摘要】新京报报道,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汪治平研究员透露,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实践中遇到多方面问题需要明确,最高法院已经起草了医疗事故司法解释的建议稿,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中。……

   新京报报道,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汪治平研究员透露,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实践中遇到多方面问题需要明确,最高法院已经起草了医疗事故司法解释的建议稿,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中。

    昨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召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上,汪治平与会发言时表示,该司法解释将主要解决《条例》与《民法通则》等其他法律的协调衔接问题,重点涉及鉴定的委托、举证责任等。同时,汪治平认为《条例》制定的赔偿标准过低,远远低于《民法通则》和《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没有死亡补偿金这一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认为,医患关系紧张的深层原因是政府责任不到位。

    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陈辉昨日表示,目前暂没有考虑对条例进行修改。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咨询医疗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