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曾利明)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规范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基金运转安全,制度运行平稳,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率明显改善,医药负担有所减轻,促进了农村卫生的发展”。这是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估工作组今天对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工作做出的评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组织体系、筹资机制、资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框架和基本原则,符合大多数农村实际,在一个时期内可以保持基本稳定,积极推广和发展。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探索出适于当地实际的补偿模式、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发展性。事实证明,其基本制度是成功的、可行的,是符合农村实际和大多数农民意愿的,应该加快推行。 评估组建议:应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适宜保障水平以及医疗费用自然增长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能力,明确各级政府在合作医疗管理资源配置方面的职责,保证管理资源的足额配置,保持与政府财力和地方管理能力相适应的推进速度;在保持现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在有条件的发达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与其它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