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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受贿案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21
【摘要】由上海市检察二分侦破并起诉的原上海市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案,今天(8日)下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审理。出现在庭审现场的陈猛没有委托律师,也不要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当庭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 ……

  由上海市检察二分侦破并起诉的原上海市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案,今天(8日)下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审理。出现在庭审现场的陈猛没有委托律师,也不要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当庭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现年40岁的陈猛在担任上海市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先后收受马某等5人给予的贿赂款、物等,共计非法收受财物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

  2011年9月20日,陈猛因涉嫌受贿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被刑事拘留,9月29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陈猛执行逮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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