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叫卖盒饭、彩色冲印起家的唐万新,上世纪90年代注册了新疆德隆实业公司,一度控制超千亿元的资产,成了叱咤商海的大鳄。2006年4月,时任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的唐万新,深陷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造成170亿元的委托理财损失,武汉中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并罚,判处其8年徒刑,投于武汉蔡甸监狱服刑。去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唐万新获准保外就医,一个以唐为精神领袖的创投团队也随之成立,管理资金规模达7500万元,于是“给有关方面造成压力”,今年3月20日又被有关部门“请回”监狱。(3月23日《羊城晚报》) 唐万新获准保外就医的理由,据说主要与其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的“三高”身体状况有关。那么,根据《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则唐万新的病症应该是“高血压病III期”。 依照1979年我国修订的高血压病临床分期标准,“高血压病III期”临床症状表现为:患者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舒张压超过110-120mmHg,并有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左心衰竭、肾功能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水肿上述所列一项的,到达了司法部、最高检、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司发〔1990〕247号)确认的“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的法定条件。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唐万新的身体却是“如此之健康”:高墙服刑,曾将该监狱所属的被服厂经营扭亏为盈,年盈利甚至达到200万元,有“立功”表现,足见其精力充沛,身心平安,不见病魔死亡威胁的踪影;保外期间,重操旧业管理创投基金,运筹帷幄掌舵上亿资产,精气神俱佳,丝毫没有丁点病入膏肓,药石护佑的迹象。难怪网友们要对唐万新的“三高” 病灶提出质疑,拷问此案保外就医的合法性。这其中是否有猫腻,刑罚执行机构及驻监检察单位需要向公众解释清楚!去年准予唐万新保外就医,到底是那个医疗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究竟符合什么具体条件,又是依据哪一个规程审批?如果不能直面存在问题,对公众广泛而合理的质疑保持沉默,只是迫于舆论压力,加之新官上任三把火,仅仅将唐万新重新收监草草了事,不严肃查处问责追究,必将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保外就医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制度,立法初衷是使患有重病的在押犯人有机会回归社会,得到更及时更良好的医疗,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人道主义精神。然而,此项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发生变形扭曲,一些地区和单位对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审批手续掌握不严,有的司法人员甚至利用目前对保外就医医学条件及其鉴定规定的漏洞,大搞钱权交易,贪赃枉法,“三案”频发,保外就医成了特权犯人的专利,不该监外执行的罪犯利用保外就医逍遥法外,而真正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弱势犯人群体却只能眼巴巴在号里等死,这极大损害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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