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老爷子被送到养老院仅一个月就不慎窒息而亡,家人认为养老院管理和服务上存在过失。日前,屈老爷子的老伴和4个儿女联名作为共同原告,将这家养老院告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12.3571万元、丧葬费1.4174万元、救护车费、抢救费、购买逝者的衣服费、安葬逝者当天的餐费等3595元及精神损失抚慰金5万元。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屈老爷子年事已高,又加上腿不慎骨折,行动不便。老伴这时恰巧生病,急需住院手术,无法在家照顾屈老爷子。儿女们无奈只得将老父亲送到了位于右安门的一家老年公寓,并以每月1200元交纳了相关费用。2005年9月21日中午,老年公寓突然打电话给屈老爷子的大儿子,说老人吃午饭时呛了一下,正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待儿女们赶到医院时,老爷子已经窒息死亡。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家人找到老年公寓理论,但几经交涉,老年公寓的答复都不能让全家人满意。于是,全家人决定用法律武器来讨个说法。 丰台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