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