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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雇“违建”负伤难维权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5
【摘要】被雇抢建违法建设,房子盖到一半突然倒塌,受伤后却发现老板和包工头早已逃之夭夭。昨日,拿不出余钱继续治疗的我省应城市农民工邓华宏,带着沮丧和无奈离开了武汉。……
   被雇抢建违法建设,房子盖到一半突然倒塌,受伤后却发现老板和包工头早已逃之夭夭。昨日,拿不出余钱继续治疗的我省应城市农民工邓华宏,带着沮丧和无奈离开了武汉。
    12日凌晨,汉阳区五里墩水泵厂附近一处违法抢建房屋外墙突然倒塌,将
包括邓华宏在内的9名正在施工的农民工当场砸伤,其中6人受重伤(详见本报13日热线新闻)。
    邓华宏说,事故发生后,大家虽然被政府相关部门和好心人抢救出来,但由于老板和包工头不见踪影,9名农民工的医药费没有着落。工友中受伤最严重的是泥工付全娇,一条腿被砸断,1万多元医疗费用全部向亲友借贷。
    几个月来,农民工受雇修建违法建设造成伤亡的事故在江城频频发生。本月6日,武昌区杨园街一民宅违法搭建的三楼突然垮塌,两名农民工坠楼受伤。
    农民工受雇抢建违法建设,发生伤亡事故索要医药费和赔偿金相当难,即使顺利完工也可能拿不到工钱。据劳动保障部门统计,近年来,每年都能接到百余起农民工受雇“违建”讨不到工钱的投诉。
    面对农民工的这类求助,劳动保障部门却无能为力。修建违法建设绝大多数都属于个人行为,受雇的农民工与违建者之间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不受《劳动法》保护。这类农民工因“工”受伤,无法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难以享受医疗、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他们拿不到工钱,劳动监察部门也无权帮其讨薪。
    受雇“违建”的农民工难享《劳动法》的特殊保护,但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然而,一位专门从事劳动诉讼的律师表示,近年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都专门为农民工开辟了便捷的维权“绿色”通道。农民工与雇用方发生纠纷,作为普通的民事官司,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起诉,成本肯定会超过劳动监察等部门的维权“绿色”通道。
    对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来说,花费相当时间和金钱的维权过程是难以承受之重,往往会选择放弃。
    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此提醒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出外打工要“打明白工”,一定要了解建筑方的资质,查看其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方能上岗;对于那些违法抢建,则应立即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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