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年内湖北省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方案正在酝酿中。 据了解,湖北省上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在2005年3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调整一次的要求,湖北省将在今年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由省政府审核确定后统一公布。 现行的分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460元(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400元(十堰市市区和宜昌市市区)、360元(武汉市6个远城区;黄石、襄樊等4 个市的市区和郧县等10个县、市、区)、320元(大冶、枝江等26个县市)和280元(阳新、竹山等27个县、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