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刚到车管所过完户,在去变更保险的路上就出了车祸。两任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均遭拒,只得向法院起诉。
过户20分钟就出车祸 车牌号为渝B44852的长安面包车原为重庆渝北区陈女士所有。2005年,她向某财保公司江北支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限为2005年4月16日至次年4月15日。她是被保险人。 同年7月15日,陈女士将该车转卖给王某,并于当日中午12点左右在江北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12点22分,车驶往保险公司准备去变更被保险人的途中遇车祸。王某为此承担了13216元的损失。 事后,王某、陈女士先后向保险公司索赔,都被拒。王某去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赔偿。法院认为,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当然造成保险合同关系中被保险人的变更,王某并不是合同的一方,遂驳回了诉讼。今年,陈女士又起诉。 此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保险公司称,在保险期内,保险车辆转让他人的,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陈女士已不是车主,又没通知变更,因此“拒赔有理”。陈的律师认为,车主过户后才能持相关手续去变更保险,两次变更之间应留出合理期限,在变更途中出车祸不算没通知。 先改保后过户最保险 保险业内人士提醒,二手车买卖在过户前先变更保险是最“保险”的。“通常变更车险被保险人无需过户手续。只有发生了理赔,才会审查被保险人是否有车辆所有权等。”重庆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相似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