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主要有以下材料: 1、保险单、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2、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 3、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4、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同时客户在向客服专线报案时应告知报案人姓名、电话;出险车辆型号、号牌号码、保险单(证)号;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