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亲属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产生的三个根据中,婚姻和收养都是法律行为,是亲属产生的人为因素,可以依法解除,血缘关系是自然因素,不能人为解除。
二、种类
1、旧中国亲属的分类
( 1)宗亲
( 2)外亲
( 3)妻亲
2、新中国亲属的分类
( 1)配偶
( 2)血亲 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 3)姻亲 以为中介产生的亲属,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