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婚姻家庭 >> 离婚知识 >> 正文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登记离婚的情形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23
【摘要】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婚姻家庭律师
    咨询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