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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里的幸福生活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08
【摘要】认识罗伯的时候,我正是待字闺中的最好年纪,有着大把的青春可以享受,有着美妙的前程可以发展,最最关键的是,我的心态刚刚调整到可以接受一个大我十岁以内的男人做我的男友。而罗伯便刚好大我九岁零十一个月……

 这样的感觉真好

  拿到通红的结婚证书的那一刻,感觉让人喜欢极了。

  罗伯一脸迫不及待的表情,刚进停车场,便一把把我揽进了怀里,嘴里念念有词地唠叨着说:“小样,以后看你还想跑。这回可是验明正身了,下半辈子,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了!”我呢?满心的陶醉和幸福,脸上却还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摩挲着罗伯那屈指可数的头发,一脸坏坏地说:“我呀,还要在协议上再补充加一条,丈夫不得未征得妻子的同意,突然亲热!”可是,我话还未说完,便被罗伯堵了一个正着。我喜欢被他这样突然袭击。可能没有女人会讨厌自己的男人这一点。

  将这种欢喜传递给了父母,他们没有说什么,却被小姑妈兜脸泼了一盆冷水。小姑妈是一个十分性情的人,可是,就是因为太性情了,和小姑父的关系处得十分糟糕,快五十岁的人了,孩子也都上了大学了,夫妻俩在一起时间还是不能超过24小时,要不,准要吵起来。

  其实在我看来,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以前吵是因为和公婆住在一起,婆媳关系处得不好。后来,小姑妈拿出自己小金库里的私房钱,又问朋友们借了一些,一赌气,自己在郊区买了一套小面积的房子,和儿子搬了过去。本以为这样风平浪静了吧,谁知,小姑父和老人们却更不乐意了,纷纷指责姑妈凭什么藏私房钱,钱是两个人挣的,凭什么家用只花男人的钱。

  正因为我和罗伯的婚前协议涉及了金钱的所有权问题,这可是触到了小姑妈的软肋,一场对罗伯和我的指责未能幸免。好在我们都脸皮比较厚,听到长辈们指责的话,都是充耳不闻或是左耳听右耳出。

  对于这一点,罗伯十分自信地坦言:“丫头,就你这么没心没肺的样,跟公婆的关系肯定能处好。不管别人说啥,你是全不往心里去,你是活得真自在。当初想娶你,还就冲你这一点!”话未说完,背上早挨了我的一个拳头。嘴里装作恨恨的样子愤愤地说:“你倒提醒了我,在协议上还要加上一条,婚后不得与公婆同住,同住的意思是指在一个小区都不行,万一真打起来怎么办!”

  呵呵。以我的性格,以罗伯的聪明为人,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呢?那一晚,我们依偎着数天上的星星的时候,再一次感叹,这样的感觉真好。

  朝着幸福的方向努力

  很快,我们便定下了婚期,2006年8月的第二个星期天。而那一天,既是罗伯母亲的60大寿,也是我的生日。罗伯感叹说:“缘分呢。这就叫婆媳同欢,举家同乐!”

  婚后的日子,顺风顺水的比想象中还要幸福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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