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合同法律 >> 涉外合同 >> 正文
签订涉外合同时应遵守的几个原则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

    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点同国内的合同是相同的。

  三、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

  适用国际惯例是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趋势。当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有: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500号文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外,还有一些通过标准合同所形成的行业惯例和长期流行于某些行业中的惯例。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合同纠纷律师
    咨询合同纠纷律师